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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虚拟货币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透露出哪些信号?

imtoken钱包最新官网下载 2023-10-14 05:10:04

本次共采访了6家机构(5家银行+支付宝)。消息一出,相关银行和支付机构就采取了行动。

21日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发表声明称,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其银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等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事宜。对于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上述相关行为,银行有权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此外,4月份中信银行率先禁止账户用于比特币交易。

同时,支付宝也发表声明称,不会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也不会提供任何辅助技术服务和能力。如发现任何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将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对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商户,坚决清零;对于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账户,将视情况采取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措施。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将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多次明令禁止金融机构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事实上,早在2017年,监管部门就明确禁止境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七部委《公告》指出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开户、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销与代币和“虚拟货币”。与“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可能包括代币和“虚拟货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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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三协《公告》)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明确要求

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除禁止支付结算、虚拟货币兑换、存储外,禁止发行相关产品、提供经营场所、转移市场。可以说是虚拟货币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全链条切割”的可能性。

一方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使用虚拟货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发展虚拟货币和本外币兑换业务;发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的投资标的。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管,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升行业联防联控水平。行业;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处理。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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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公告》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推广、有偿导流等服务。并为相关调查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周五(6月18日),应内蒙古、青海、新疆、云南等虚拟货币矿区大省的清矿要求,四川也加入了清矿行列。列表。

当时,一份加盖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印章的文件在网上流传。 《挖矿通知》,要求完成对重点虚拟货币挖矿对象的筛选关停和全面清理排查,并将26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列入矿区日常监控管理的清单。国家发改委。

从去年开始,虚拟货币风暴席卷全球。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价格一路飙升,巨大的财富效应吸引了各类资金入市。不仅以“狗狗币”为代表的比特币在投资市场大受欢迎,而且在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的启发下,各种货币的人气居高不下,价格波动剧烈,风险连连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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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过去几周,虚拟货币大幅下跌,让里面的韭菜苦不堪言,同时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入市。币圈火爆,虚拟货币炒作愈演愈烈,开始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市场与监管竞争激烈,如何监管比特币备受关注。 5月21日,金融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其中提到“加强对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坚决防止个人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

财委的重磅声明,被解读为业内对比特币监管的最强信号。从交易行为到挖矿,谨防过度消耗电力资源,减少受虚拟货币影响的领域的风险敞口。

虚拟货币不是真实货币虚拟货币骗局名单,没有真实价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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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它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在市场上用作货币。三大协会的《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没有实物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从前期表现可以看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波动,一夜之间有数万人平仓。今年 3 月中旬,比特币首次突破 6 万美元,随后回落至 5 万美元左右。最激动人心的是 5 月 18 日和 19 日。冲刺至 40,000 美元大关后,比特币一路下跌,24 小时内跌幅达 30%。与此同时,美国最大的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 19日下跌,另一家交易平台“币安”19日上午宣布暂停部分加密货币提现。受此影响,很多用户错失了交易机会。虽然后期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价格出现反弹,但在此期间仍有超过 50 万人平仓。

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多份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文件。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有意义的货币。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七部委《公告》),暂停ICO(首次代币发行),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交易对手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代币或“虚拟货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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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称,不法分子还经常利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虚拟货币”从事相关的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近期大量交易平台因支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而被监管部门暂停。各种所谓的“币”交易平台在我国没有合法设立的依据。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切断国内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往来和比特币交易,是为了防止比特币泡沫的增长,防止机构成为风险传导的“中间人”。未来监管面临的一大挑战将是公开比特币交易也将由地转地虚拟货币骗局名单,从国内转移到海外的风险将蔓延。

根据此前公布的惩戒洗钱典型案例,有人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货币,诱骗客户在平台充值交易,伪造平台交易数据,掩盖资金缺口。有的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所得转化为境外法币或财产,是近年来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当比特币成为一种投机工具时,它偏离了原来的轨迹。对安全性“失控”的虚拟货币,不仅要提高警惕,还要及时纳入有效监管渠道。

虚拟货币的全球流通让监管问题逐渐超越国界。无论是国内金融委员会的基调还是地方的实施细则,无论是对涉及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的处罚,还是对机构和投资者的风险提示,都是监管应对复杂局面的尝试。虚拟货币。

即便如此,围绕虚拟货币的衍生业务仍在快速发展,谁能跑得更快,如何识别,如何防范,是虚拟货币的难题,也是全球性的考题。

综合北京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