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苹果手机安装imtoken > 中国查封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中国查封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苹果手机安装imtoken 2023-04-13 05:32:21

三个案例看懂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区块链等概念的接受度不断提高,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方兴未艾。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比特币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4年的12件增加到2019年的618件。从案件分类来看,刑事案件占比过半。 文件总数1206件,达到619件; 民事案件573件,行政案件3件。 其中,盗窃、诈骗、扰乱市场等刑事案件是近年来涉及BTC的主要案件,分别为202起、139起和58起。

根据以下三种情况,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如何?

案例一:比特币属性?

案例回顾: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严冬、卢芳、张飞、付云(马来西亚人)到皮特(美国人)和王晓丽的住处,对皮特和王晓丽进行殴打和恐吓,并强迫两人将严冬等人持有的18.88比特币和6466天天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

严东等四人受到刑事处罚,并承诺自愿归还从皮特和王小丽那里得到的比特币和天空币。 然而,这只是一张空白支票。 皮特和王小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比特币和天空币。

一审法院判决严东等四人共同将18.88比特币和6466个Skycoin返还给Pete、Wang Xiaoli和6466个Skycoin。 Coin和Sky Coin收盘价和当日美元价格,比特币赔42206.75元,Sky Coin赔80.34元。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_以太币比特币是骗局吗_比特币是金莱特币是银

闫东等4人不服上诉。 在二审中,皮特和王小丽主动放弃了对Skycoin的追求,坚持追求比特币。 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Skycoin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维持其他判决。

针对此案,一位律师告诉今景财经,从法律上来说,本案的意义在于对虚拟货币给予法律保护,承认其为合法“财产”。

目前,盗窃赋予财产属性的比特币已构成盗窃罪,这在链圈和法人中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长期以来,盗窃、抢劫其他虚拟货币,因其不具有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中并未作为相应的财产罪予以处罚。

比特币之所以特殊,是因为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比特币风险预防”。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比特币比特币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 基于对商品性质的认定,任何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作为产品或服务的标价,不得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比特币; 但是,普通人可以自由买卖,风险自负。

因此,2013年出台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实际上确认了比特币是一种真实的、特定的、可以被他人支配、控制和转让的产权。

而法律保护恰恰需要“财产权益”的计算。 作为其法律依据,例如,根据《刑法》第 264 条: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_比特币是金莱特币是银_以太币比特币是骗局吗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屡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枪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只会被罚款。”

本罪的“财产”,是指人能够支配的特定财产利益; 可见,比特币等代币若要作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前提是其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 “财产”。

案例 2:其他加密货币是否相提并论?

案件审理:2018年8月16日,海淀法院公布首例比特币现金BCH纠纷案,裁定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冯先生注册账户发行38.7480比特币现金,驳回冯先生上诉同时。 损害赔偿索赔。

引发争议,投资者称“比特币现金提款‘领取’按钮消失,要求OKCoin赔偿无人领取期间BCH价格下跌的损失”,而OKCoin则表示“履行了通知引导职责” .

对此,海淀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交易标的,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 冯先生的主张有合同法依据。 但原告(冯先生)主张赔偿比特币现金价格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以太币比特币是骗局吗_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_比特币是金莱特币是银

最终,海淀法院判决乐库达向冯先生的注册账户划拨38.7480比特币现金,驳回冯先生的损害赔偿请求。

针对此类案件,金财咨询的法律专业人士总结称,2013年,中国法律将BTC定义为“特殊虚拟商品”。 中国扣押了比特币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在过去一两年的司法实践中,ETH也被赋予了类似财产的东西。 对于这两者以外的其他虚拟货币(如莱特币等)或山寨币,不给出属性属性; 相反,它们被描述为一组具有所有权的数字。 但在实际情况中,仍需进行具体区分。

在法律上,这些通证作为“财产”的价值属性在刑法上普遍被否定,原因如下:

(1) 代币离开系统后失去其特定价值; 它不具体。

(2)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价值,对非平台用户没有价值,不具有普适性。

(3)根据不同的鉴别方法,数值相差很大,无法测量。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_以太币比特币是骗局吗_比特币是金莱特币是银

与BTC相比,其他代币缺乏上述三个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 他们都无法识别“财产”的属性。 由于目前通用代币市场规模还不够大,很难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标准,所以其他虚拟货币虽然在市场上实际流通,但一般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目前ICO行为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监管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认定其为“非法融资行为”; 立即停止相关融资活动,尽快做好清算等安排。

近年来,与货币有关的案件的定罪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具体而言,定罪概念逐渐从盗窃罪、诈骗财物罪转变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

实践中,除了代币本身的法律风险外,还有可能在调查过程中被带出交易所。 交易所既然提供相应的服务,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所除依法取缔外,还可能作为共同犯罪被查封、扣押、冻结,以配合侦查; 此外,其非法代币经营也可能涉及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这是因为,目前ICO在我国不具有合法地位; 如果硬币发行人未在中国合法取得许可证,则不得在中国开展营销活动。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这些虚拟货币的发行者在国外,也逃不过刑事制裁; 法律风险难以规避。 这是因为,外国公司在国外欺骗外国人与中国无关,但外国公司在国外欺骗中国人却与中国无关。 刑法第7条规定了“属人管辖权”,表明只要该事项与中国消费者有关,就难以规避我国刑法的风险。

此外,法院并未确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因此虚拟货币一般无法受到货币保护; 一般山寨币不能像 BTC/ETH 那样受到保护。 但是,利用ICO等手段实施诈骗、传销、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并不意味着消费者投入的资金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以太币比特币是骗局吗_比特币是金莱特币是银_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山寨币具有非法地位; 发行代币和运营山寨币的行为是非法的,此类非法活动的收益将作为“非法收益”追回。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犯罪所得的没收和返还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一律追缴或者责令返还。” 考虑到确定犯罪数额需要证据,实践中一般先没收涉案资金; 案件涉及的全部金额将被调查然后处理。

案例三:比特币挖矿是否受到保护?

案件审理:2018年1月4日,原告陈先生在被告浙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运营的网站上购买了一台比特币“矿机”。 交货方式另行商定。 次日,原告陈某将货款全额支付给被告A公司。原告预付完所有货款后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防范代币风险的公告》“发行融资”与多个部委合作,要求立即停止各种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 原告陈某认为涉案机器作为比特币专用“矿机”没有使用价值,设备交易涉嫌违法,申请退款,被告拒绝。 原告陈某认为,双方通过本网站购物应当遵守网上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原告陈先生在收到货物前已提出退货申请。 被告A公司应退还货款。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原告陈先生在收到货物前已提出退货申请。 被告A公司应退还货款。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原告陈先生在收到货物前已提出退货申请。 被告A公司应退还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通过网络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买卖比特币“矿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是依法成立。

结语:“矿工”通过“挖矿”生产比特币的行为类似于劳动生产行为。 “矿工”“挖矿”产生的比特币,凝聚了人类的抽象劳动。 根据劳动价值论,它具有商品属性。 虽然比特币不能用作购买商品的货币,但比特币作为商品可以由接收者使用货币合法购买。 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通,也不禁止买卖比特币“矿工”。

另外,中国没收了比特币,矿机就是用来产生比特币的专用机器设备。 其行为属于生产资料中投入资金购买生产工具的行为,不属于消费者为日常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因此,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

矿业网络,版权所有丨如未注明,均为原创丨本站采用BY-NC-SA协议授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中国扣押比特币 Legal status of Bitcoin in China